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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取消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明确,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分五批取消了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47项。至此,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319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52%。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9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涉及招标、物业管理、价格鉴证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林业、道路运输、卷烟、机械制造、纺织、化工等领域。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开展自我清查。人社部要对照职业分类大典对现有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业,原则上要放宽市场准入。今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新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同时,抓紧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要依法依规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和实施的监管,逐步构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推动职业资格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在推进职业教育结构调整时,要更加突出以用为本,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让实际工作对职业技能的需求真正成为职业教育和选人用人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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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推动“放管服”改革治理“挂证”乱象
    针对一些拥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等资格的人将职业资格证“出租”出去牟利的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步加大清理打击“挂证”行为的力度,“挂证”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还没有被根治。    首先,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通过证书挂靠可以牟利,企业通过证书挂靠既能满足资质审查的需求,又可以节省人工成本。而一些中介服务机构因为有利可图积极牵线搭桥,助推“挂证”升温。    第二,一些部门过高设置企业开办、年检时人员资格权重条件,一些不具备人员条件的企业为取得资质寻找具有职业资格人员挂靠,成为“挂证”的现实需求。    第三,建筑、药品零售等行业发展较快,对执业人员需求较大,尚未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孤岛,发现、查处证书挂靠违法行为较为困难。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挂证”需求开始缓解。一方面,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016年共有200多万人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有效增加了人才供给总量。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企业管理模式,减少了“挂证”需求。例如,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淡化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之间的联系。除各类别*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建造师、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等的指标考核。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降低了设立**机构和取得**代理人资格证的条件,从根源上缓解了“挂证”需求。    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挂证”监管的主体责任,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尽快研究提出根治“挂证”的方案。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有效供给。    此外,要加强联合抽查。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挂证”严重的要对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主管部门追责,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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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颁发全国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月22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向大庆油田颁发全国首批200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志着中国石油成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以来,首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央企业。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效力,并在全国通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享受国家和地方各项人才政策红利。为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发挥用人单位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2018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在全国正式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国石油等18家中央企业入选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    试点工作启动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大庆油田组织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评审会暨工作协调会。会上,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报告、文件审核、技术抽查、现场查看、访谈咨询、质询答辩等环节,对中国石油和大庆油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审核,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省“双备案”工作。 (红色封面为技师、**技师证书,蓝色封面为初级工、中级工、**工证书)    通过“双备案”后,大庆油田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有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编排计划、实施考核、生成认定结果等一系列流程,完成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经中国石油复核通过。据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信息已上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即可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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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发布消息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记者从人社部相关部门获悉,人社部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通知称,人社部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用印。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到期结余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自行销毁,并将销毁的职业资格证书号段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社部将对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打印管理模块,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采用分布式管理模式。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将证书的打印权限放在本地区的地(州、盟、市)级和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二级鉴定机构(含)以上。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要配套专门经费建立数据分中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的证书管理工作,将具备证书打印权限的鉴定机构纳入系统统一管理。通知要求,各级证书打印机构须将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导入证书管理系统,通过证书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包含证书印制、逐级发放、打印机构及获证人员个人信息(可含照片)的二维码,打印在证书内页照片右侧。具备条件的机构可通过更换打印设备直接打印电子照片,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油印印鉴,照片左下角处不再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通知称,职业资格证书因质量问题或填写损坏的,应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负责回收并统一销毁,将证书流水码录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系统将在数据库中删除相应流水码并自动补发证书。遗失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补发的,补发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和新证书流水码,原证书流水码须在证书管理系统中删除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据悉,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人社部将以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每季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的打印数据为依据,按季度核拨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简报、网络等形式,定期公布证书发放情况。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以地(州、盟、市)和二级鉴定机构的打印数据为依据发放证书。(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 孙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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